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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清理对象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的通知(衡教通〔2017〕278号)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02 15:32

        局直单位,局机关科室:

        前期我们完成了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个人情况报告》和《承诺书》的填报工作。根据市纪委专治办《关于建立清理对象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的通知》要求,现要建立全市教育系统科级以下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理工作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建档的人员

        各单位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公职人员,以及在以上单位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

        二、建档要求和内容

        总体要求:

        电子档案内容以表格形式体现(详见附件《湖南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主要包括建档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职级、身份证号码、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情况,以及部分建档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职级、身份证号码、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情况。

        具体要求:

        1、副科级(包括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需要采集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子女配偶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入股“六大类”(涉矿类、涉砂石类、涉鱼类、涉水电类、涉烟花爆竹类、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活动的情况;

        2、副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只需要采集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入股“六大类”经营活动的情况;

        3、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科级以上(包括副科)领导干部,只需要采集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入股“六大类”经营活动的情况;

        4. 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副科级以下的(包括副科)一般公务员,只需采集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入股“六大类”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完成时间

        于2017年11月5日中午下班前,各单位将填报的《湖南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电子版报衡阳市教育局。联系人:全水平,电话,8811354/18273475925;QQ邮箱:3028527715@qq.com。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确保数据真实性,要详细核对好每一条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要严格保密工作纪律,对基础数据电子档案,要按照保密要求规范管理,切实防止涉密。要根据人员的变动负责电子档案的更新,定期将更新后的表格报送到市教育局。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负责抓好此项工作落实,没有配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抓落实。

        附:

        1.衡阳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清理对象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的通知》

        2.湖南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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