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16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18年市经信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细管理,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着力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充分发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网上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功能,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处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继续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取消散装水泥使用许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新增电力及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实行并及时修订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
3、加强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衡阳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委内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集中清理政府合同,全面梳理政府合同履约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配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立法。配合省经信委推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立法修订前期工作;配合市法制办等单位完成《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文件起草、协调、论证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清理我委起草的现行有效的6项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6、抓好典型示范。配合省经信委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及复查活动,创新活动方式载体,着力调动县市区经信部门、机关执法科室及委属单位的参与积极性,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7、开展行政执法现状调研。开展全市经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全市经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现状,系统总结成功经验,细致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和举措,切实提高全市经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8. 开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总结近几年全市经信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以及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提交党组会讨论或制发文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10、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
11、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本委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各决策承办科室(单位)要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修订市经信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完善各专项裁量权基准,科学界定裁量范围、幅度,并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切实加以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3、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证据、期限和决定等程序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1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制定《衡阳市经信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方案》,厘清各有关科室(单位)执法职能,实现执法责任到岗到人、权责挂钩。落实《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台账,及时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禁止临时工执法、非公职人员执法。
16、落实行政执法保障。支持行政执法科室(单位)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需经费要纳入单位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积极争取支持,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投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规范性文件时,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研究办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0、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市经信委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互动沟通,督促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全市经信系统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22、增强行政应诉能力。落实市经信委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行政应诉工作职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宪法修正案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举办一期以上的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专题培训。
24、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参与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推荐参加省经信委和市法制办案卷评查活动。发挥案卷评查的倒逼机制和激励作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市经信委《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 、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6、落实《湖南省经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发挥经信部门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在履行职能、制定优惠措施、合同履约等方面主动守信践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经信领域诚信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27、实施信用联合奖惩。进一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典型案例报送机制,按规定及时报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九 、稳步进行商事制度改革
28、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按照《衡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切实做到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覆盖和协同联合执法模式,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强化随机检查结果应用。
29、配合做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梳理经信系统有关涉企证照,不折不扣地完成“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有关工作任务。
30、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企业信用和生产经营活动,核查比对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推送有关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