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19 来源: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批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成长型、创新型企业脱颖而出,部分龙头骨干企业已逐步具备上市潜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我们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基本情况
(一)后备资源数量逐年递增。我市共有50家企业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有17家企业列入2014年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有12家企业列入省新三板资源库。其中12家企业已改制为股份公司,15家企业签订了改制辅导协议。恒缘电工、南岳电控等公司进入股改程序。
(二)主板上市工作有所突破。湖南天雁借壳济南轻骑并于2014年2月将注册地迁回,成为我市17年来首家新增上市公司。IPO开闸后,湖南机油泵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2014年5月份上报了首发上市材料,是湖南2014年第1家上报首发上市材料的企业。
(三)新三板上市数量位于全省前列。目前,我市共有6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分别是金化高压容器、世纪钨材、长宏锅炉、鸿铭科技、天衡儿童用品和鸿大特钢,新三板上市企业数量成为全省除长沙外最多的地市。
二、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政策支持企业上市力度不够。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大量工作需要政策支持,如改制过程中需要补交税费、用地手续不完整、产权股权模糊、聘请中介机构的资金补助等问题。我市2009年出台的政策已到期,新的优惠政策尚未制定出台,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二)相关部门协调难度较大。支持企业上市,涉及金融办、发改、财政、国税、地税等十余个部门,部分事项需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些县市较重视,拟上市企业家数多,而有些县市支持企业上市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偏少。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最近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4500万元,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要达到3000万元。未来实行企业上市注册制,企业的信息披露会更加严格。我市绝大部分企业还不达要求。
(四)一些企业上市意愿不强。一是部分企业担心上市后要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对企业上市产生排斥思想。二是有些企业没有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企业的紧迫感。三是有些企业认为上市的成本太大,因此不愿意上市。
三、外地促进企业上市的先进经验
在山东烟台、滨州、沂源等地调研考察时,我们发现,这些地市的上市工作很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一)强化上市宣传,提高企业认识。三地均长时间、不间断地对企业进行资本市场的宣传推介。如烟台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会议。滨州利用媒体普及资本市场知识。沂源县先后聘请资本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举办专题讲座30余次。
(二)扶持后备企业,整合优质资源。企业上市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持续的盈利能力。沂源县把优势企业的扩张需求与弱势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结合起来,先后引导瑞阳公司整体购买了益母公司、联合化工公司重组了县化肥厂,进行优势企业迅速壮大产业规模的方式进行上市。
(三)完善治理机构,规范企业运作。沂源县近年来,督促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规范运作。烟台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改,尤其在土地、环评、募投项目、股权设置等方面,合法合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上市融资。滨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的意见》、《滨州市企业上市融资表彰奖励办法》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沂源县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沂源县促进工业发展奖励政策》文件,促进企业上市。
(五)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上市工作。烟台市成立了证券协调指导小组,对全市资本市场工作进行综合规划、具体指导,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上市采取“一户企业一套班子”的办法,一举扭转了早期烟台上市工作力度不够强的局面。
四、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建议成立高规格的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扶持企业上市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派出专人参与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搭建扶持企业股改上市的绿色工作通道,实行不定期合署办公,为企业的股改和上市申报解决问题并出具相关上市申报所需证明材料。各县市区也应将扶持企业上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建议市政府加大对扶持企业上市的工作考核力度。
(二)加强支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一是出台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加大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在财税、行政收费、土地、房产过户、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的收费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支持。二是参照我省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郴州等地市做法,设立上市引导专项资金或奖励机制,适当给予企业上市奖励。
(三)加强上市服务,创新扶持模式。建议市政府出资2000万元设立一支基金,该基金与拟上市企业进行合作,负责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规范、上市申报和审核沟通,中间所涉及的股改规范成本和中介机构的费用均由该基金先行垫付,待企业上市成功后再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向基金返还本息。
(四)加强资源培植,夯实上市基础。建议对已完成借壳上市的中油金鸿等做好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将注册地迁回衡阳。对已上报首发上市材料的湖南机油泵和即将申报新三板的恒缘电工等,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材料申报过程中和上市审核意见反馈中的问题。督促具备上市条件的南岳电控、恒飞电缆等企业尽快进入上市申报程序。对创新科技等目前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作为后备资源重点培植,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培养和引进高科技和创新型企业,为上市后备企业注入新的活力。
(五)加强上市培训,普及直接融资知识。一是要采取引进来的办法,不定期邀请各机构来衡培训,使企业熟悉A股发行、再融资、借壳上市等情况和债券发行、境外上市、公募、创投、风投、PE即直投等私募情况,了解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各自特点。二是要采取走出去的方法,会同上市重点后备企业负责人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及国内部分知名券商进行考察和学习。三是要加强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等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共同营造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协调联络,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积极向省级金融、证券监管部门多汇报,对我市拟上市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一是加强与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的联系和对接,争取上市审核部门在业务上的支持;二是在企业上市辅导报备过程中,请省级金融、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我市拟上市企业在规范化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财务重组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快上市进程;三是对我市发展前景较好、具备一定行业地位的优势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和培育,争取使更多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获得上市方面的政策支持,包括省上市扶持资金的支持。
(七)加强上市指导,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要进一步制订科学策划,指导各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必须切实抓好以下落实:一是组织领导的落实。拟上市企业要组建3-5名得力人员组成上市领导班子;二是资金、物资的落实。拟上市企业要拨出专门的经费、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确保资本运营、企业上市工作的需要;三是中介机构的落实。拟上市企业要选择适合企业规模的券商全程参与企业的改制重组和上市运作,为上市工作出谋划策;四是上市方案的落实。拟上市企业要拿出上市的整体方案,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抓紧时间按照步骤进行,确保工作进度。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