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衡阳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衡阳发布2022年第4号林长令
9月19日,市委书记、市林长刘越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朱健共同签发衡阳市2022年第4号林长令,就推进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市林长会议精神,坚决扛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治责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要着力推动解决县乡两级林长制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工作经费,提高护林员工资水平。要履行好巡林、调研、指导、检查等职责,督导下一级林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要充分发挥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构建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林长要亲自调度、抓好落实,特别是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坚决有效控制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林长带头值班值守,完善“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发挥护林员巡山护林基础性作用。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定点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的管控,确保守牢森林防灭火风险底线,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各级林长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把林业作为宝贵资源,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管,抓好涉林问题整改,确保重点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要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森林资源管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林业病虫害灾害防控。积极推进生态廊道、通道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提升全市生态承载力。
各级林长要以落实林长制为契机,对标对表全省关于林长制督查考核的要求,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林长制各项任务,力争在2022年全省林长制考核中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