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落实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做好防疫工作,根据新的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衡阳市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郭松青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知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罗理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霖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伟 总统计师 李伟平 城调队队长 成 员: 罗飞虬 办公室主任 李 喜 人事科科长 熊光辉 政法科科长 谭 捷 研究室主任 李 芝 工业科科长 魏荣丽 能源科科长 谢浩覃 投资科科长 屈 云 贸经科科长 谢 祥 社会科科长 王 庆 服务业科科长 李玉敏 计算中心主任(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胡和国 城调队副队长 蒋 濂 农调队队长 李 静 普查中心主任 刘冬丽 民调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罗飞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责任 局领导班子对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履行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科室的防疫工作进行统筹、指导、调度;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对防疫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全局干部职工要提升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守疫情防控"四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杜绝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等一切危害衡阳大局稳定的行为。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局办公室负责防控应急工作的督办、防控物资保障及对市委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工作。 2.人事科负责在职职工的疫情信息收集、汇总(含离退休干部的疫情信息)上报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3.各科室负责收集本科室人员疫情信息报人事科。 4.疫情防控期间全局干部职工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应报告制度。
衡阳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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