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通知公告-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65网站打不开了_365bet体育投注地址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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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市卫健委考试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31 16:36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的要求,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请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按本公告要求,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2023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上传报名资料明细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见附件)并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3.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报考仍须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核,按时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

        (二)现场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采取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医疗卫生单位,对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料收集和初审,再统一时间报送至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对考生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集中审核及确认

        1.凡试用机构为市直及驻衡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所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务工作部(医务科)进行初审;

        2.凡试用机构为县市区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医务工作部(医务科)进行初审;

        3.凡试用机构为县市区公立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县市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进行初审;

        4.试用机构为外地市或外省的,考生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户籍地县市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进行初审;

        5.全省所有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外籍考生均在省直考点现场审核;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在住培单位所在地报名;

        7.衡阳考点只接受户籍在衡阳或试用单位在衡阳的考生进行考试报名。

        (三)考生现场递交资料时间:2月6日至2月17日

        考生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资料递交过程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按照各报名点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资料递交。具体事宜可咨询市卫健委培训考试中心(电话:0734-8173478)及报名点。(县市区、市直和驻衡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四)考生须递交的资料

        1. 2020年至2022年在湖南考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递交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往年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

        1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40kb(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2.其他考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⑤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试用期内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见附件3、附件4,填写后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40kb(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⑧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⑨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⑩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样表见附件2)。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023年63-14日

        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师承)

        2023年6月3日-11日

        口腔类别

        2023年6月3日-8日

        公共卫生类别

        2023年6月3日-4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3年,报考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师承)、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均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考试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成绩限当年有效。

        三、医学综合考试

        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均为计算机化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时间

        级别

        818日(星期五)

        8月19日(星期六)

        820日(星期日)

        900-1100

        1330-15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900-1100

        1330-1530

        1630-1830

        临床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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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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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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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

        -----

        -----

         

        -----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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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

         

        -----

         

        -----

         

        -----

        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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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加试部分

        时间

         级别

         

         

        8月19日(星期六)

        1105-1205

        1105-1135

         

        执业医师

         

         

        军事医学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执业助理医师

        -----

        军事医学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三)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相关事宜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书、学籍档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

        (二)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均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持中专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网上能查询到学历信息的,现场审核时,市卫健委在网上对其学历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无法网查的考生,需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考生学籍档案。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现场审核时不予受理。

        (四)网上报名时系统里无相关医疗机构或报考学校,考生可登录《 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申请增补(首页-“通知公告”栏中查找2016年2月29日下发的《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填写相关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的通知》,文末点击“申请入口”),考生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市卫健委培训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明确的有关条件,且在村卫生室岗位上工作的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持湖南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报名参加相同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七)持湖南省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八)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为院前急救或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为院前急救或儿科专业,可报考短线医学加试。

        请考生在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时,务必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市卫健委在现场审核和湖南省卫健委复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关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二)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网上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8时至32024时。各类别考生应于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第三天在湖南医考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在网上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2023年实践技能免试考生按相应标准同步缴纳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具体缴费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南医考网和湖南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

        (三)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网站或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和湖南医考网查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考试大纲及考试相关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湖南医考网网址:http://www.cndoctor.cn/

         

         

         

        附件 1.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

                3.执业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      

                5.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