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4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请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
(二)面试地点: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及联系方式:请考生于11月6日上午9:30-11:3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4楼402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联系电话:0734—8275613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于面试当日8:00到达候考室候考。迟到或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请考生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出考场要佩戴口罩,答题时方可取下口罩,进入考场时监测体温;提前申领电子健康卡,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加面试。如有瞒报、漏报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要遵守面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卫生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四)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场地。
(五)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抽签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六)考生面试完后在候分处等候面试成绩,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在候考室和面试室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3.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4.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6.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八)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后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如因通讯不通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