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组织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规划制订和实施;负责落实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分析国家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全市金融系统的信息和情况,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3.代表市政府联系协调驻衡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协助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衡开设分支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金融办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对金融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4.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和发展;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的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
5.负责组织制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法人金融中介机构的大力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设立金融类国有公司;负责归口管理市政府参股或控股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及金融投资公司的股权;负责归口管理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6.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制订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引资入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
7.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市农业保险体系、商业性健康补充保险体系、公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促进全市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
8.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协调,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制订并落实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全市企业多层次上市,协调证券监管部门做好我市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拟订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报,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或审批,并对其日常业务开展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10.负责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对地方股权交易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类基金及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负责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备案管理;牵头制定并推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联系协调驻衡商品交割库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国有投资公司改制、重组;指导和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指导各类创新债务融资工具的运用等工作,拓宽融资渠道。
12.指导协调在衡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金融业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负责做好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牵头对全市民间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与地方金融有关的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
1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生态城市、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培育征信服务机构,完善征信服务市场,促进全市诚信社会建设。
14.负责拟订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15.负责牵头协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执行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指导协调全市金融人才的培训、引进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有关管理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等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综合法规科。
2.银行科。
3.保险科。
4.资本市场科。
5.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科。
6.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科。
7.金融稳定科。
第二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87.13万元,收入384.32万
元,支出732.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34万元。(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71.4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87.13万元),支出总计771.4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9.34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36.33万元,下降23.45%。主要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8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32万元,占98.18%;其他收入7万元,占1.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7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32万元,占49.90%;项目支出366.79万元(含金融机构奖励支出226.85万元),占50.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8.3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381.0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8.3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9.3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84万元,下降23.80%。主要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9.0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21%。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88万元,增长 26.56%。主要是政策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19.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95万元,占8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51万元,占5.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34万元,占2.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25万元,占9.35%;住房保障支出10.98万元,占1.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19.04万元,比年初预算237.40万元增加202.8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52.25万元,比年初预算197.40万元增加78.44%。项目支出决算数366.79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增加816.9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8.87万元,年初预算为14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3 %。增加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机关事业单位综治奖、绩效考核奖、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1.64万元,年初预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10%。增加部分主要是上年结转的金融机构奖励未发放部分于2017年发放到位。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年结转的招商引资经费安排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增加部分为年中追加的用于弥补资金缺口的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增加部分为年中追加的金融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51万元,年初预算1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97%。增加部分为年中追加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年初预算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2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年结转的地方金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安排的支出 。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年初预算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4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占9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26万元,下降56.13%。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由2辆减少为1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均为国内接待费,主要用于省金融办检查指导工作和其他地市金融办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来宾4批次,24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22万元,下降92.26%。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衡财绩[2018]157号)有关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纳入我办全年部门整体支出共计719.0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52.25万元和项目支出366.7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一是我办专门成立了由办主任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自评工作小组,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将绩效评估与年终考核机制结合起来。二是自评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我办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个性化指标,形成适合我办的指标体系。三是自评阶段。我办对2017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主要采用自评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撰写了绩效报告,并积极应用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调整上,专项资金分配更加合理且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总的来说,我办财务管理较为严格。按照办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一是完善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机关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财政新的文件要求,对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10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特别是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关,从紧控制 “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且不超年初预算,不超上年决算。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办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且项目如期保质完成。
主要产出和效果: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97.77亿元,增长7.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三产比重分别为3.12%、6.6%。金融业纳税额14.29亿元,同比增长28.3%。全市银行各项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3589.78亿元、1908.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33%、13.99%,较年初分别新增306.35亿元、234.27亿元,存、贷款余额均全省第二,存贷比为53.2%,较年初增加2.18个百分点;保险保费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20.32%,保费规模全省第三。全市保险深度为2.87%,保险密度为1248元/人,同比分别提高0.25个百分点、223元/人;证券期货交易总额4059.31亿元,全省第二,月末本市股民股票市值260.79亿元;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50.85亿元,全省第三;小贷公司贷款余额17.79亿元,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公司数量全省第二;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核中我市排名第二,处非工作得到省相关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引进了一批机构:兴业银行衡阳分行已于
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完成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评价结果运用。
我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85分,自评扣分主要是预算完成率扣4分、预算控制率扣1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扣1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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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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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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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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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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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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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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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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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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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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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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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19/编制数20)×100%=95%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7.5-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1.5)/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1.5]×100%=-34.7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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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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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预算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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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预算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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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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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4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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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381.05+年初预算237.4+本年追加预算139.92-年末结余39.34)/(上年结转381.05+年初预算237.4+本年追加预算139.92)×100%=94.81%
|
6
|
|
预算控制率
|
10
|
预算控制率=0,计10分;0-10%(含),计8分;10-20%(含),计6分;20-30%(含),计4分;大于3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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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139.92/年初预算237.4)×100%=58.94%
|
0
|
|||||
预算
管理
|
27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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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7.51/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37.46)×100%=73.44% |
5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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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5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7.50)×100%=47.8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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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执行率
|
4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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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7.41/政府采购预算数38)×100%=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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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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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
管理制度健全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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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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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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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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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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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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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13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2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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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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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5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1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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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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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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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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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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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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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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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职责
履行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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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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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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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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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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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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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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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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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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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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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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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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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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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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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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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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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04万元,比 2016年增加19.58万元,增长76.92%,主要是购置其他交通工具一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衡阳市金融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主办: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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