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7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市州政府金融办
,
办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现将《
2017
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贯彻实施
,
努力完成
好2017年各项工作
。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2017年
,
全省金融系统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
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着眼推动“五个强省”建设
,
认真执行《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
,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
确保各项融资总量保持适度增长,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
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主动担当,奋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保障
。
一、着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
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一)积极适应稳健中性货币政策
,
扩大信贷投放
加强对中央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预研预判
,
多渠道扩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定期调度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实施进度
,
认真落实协议确定的合作事项;协调各分行加大向总行汇报争取力度
,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加强省内重点项目与各总行信贷计划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战略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信贷、扶贫贷款等各类单列融资额度向我省倾斜
。
会同相关部门引导省重点融资平台以存量优化、基金合作、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为突破口
,
通过资产重组、股权优化,打造一批承接信贷投放的优质国有资本运营主体
。
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措施
,
有效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围绕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发展等组织开展银企合作对接会
,
推动银行机构做好重点项目营销对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地方债置换、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渠道
,
盘活信贷资源,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
充分利用风险补偿资金引导作用
,
推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涉农、科技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
(二)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
大力拓展股权、债权等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
积极抢抓中央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机遇
,
通过企业上市、再融资、并购等方式,推动我省企业股权融资快速发展
。
设立省直接融资补助资金,鼓励省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把握新股发行常态化趋势
,
推动企业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实施“上市后备重点企业培育计划”
,
筛选30家左右拟上市企业重点培育,邀请上交所、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门现场指导
。
切实加强“新三板”后备企业培育,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赴“新三板”挂牌融资
。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
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大力推行债券优先发展战略
。
充分利用债券市场发展机遇,大幅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
。
举办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运用的推介会和培训会;研究出台债务融资指导意见和补助办法
,
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
建立保险资金入湘信息沟通机制
。
扎实做好保险资金项目储备,拓展项目范围、提高项目质量
,
推动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投资计划投资湖南。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努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着眼推进省内重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发展
,
探索提供产业链、供应链和区块链金融等多形式金融服务;着眼创建长株潭“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
,
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中高端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引导省内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债转股、投贷联动等方式降低杠杆率
。
分析省内上市公司状况,研究提出运用省内上市公司资源
,
通过资产重组做大做强省属国有企业的方案。
认真实施《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设立专项补偿资金
,
降低“两权”抵押贷款融资成本。
(四)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
积极打造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
全面实施《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
,
大力推进金融扶贫站建设等专项行动,支持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等地区扶贫开发
,
打造全省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更多个性化、定制化、精准化的扶贫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
,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创业就业。
用好资本市场IPO扶贫政策
,
支持贫困地区对接资本市场,重点消除省内部分市州资本市场服务的“盲区”、“空白”
。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优化县域金融机构布局
,
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机具建设和布放力度,提升贫困地区群众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
二、加快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
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推动地方金融产业发展
(一)着力增牌照、引机构
,
大力健全金融机构体系
推动长沙银行年内申报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
推动电广传媒、步步高和轻工盐业集团等有实力的企业加快设立财务公司。充分利用政策机遇
,
鼓励省内基础好、实力强的企业发起组建我省第二家资产管理公司。
加强与保监会的沟通协调
,
争取我省泰邦专业财产保险公司尽快批筹;加快我省科技保险公司筹建进度
;
支持爱尔集团设立眼病保险特色专业保险公司;加快设立和引进一批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
,
完善保险中介机构体系。
着力推动基金小镇建设
。
出台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基金小镇建设方案
,
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特别是创投机构,引导投资机构集聚发展
。
大力推进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建设
。
抓紧编制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
;
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省内外金融机构在滨江金融中心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后援基地、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
。
(二)着力扩规模、优资产
,
壮大地方金融机构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财信金控资本实力
,
充分利用财信金控重组华菱钢铁后的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持续为湖南信托、财富证券、吉祥人寿补充资本金
,
做大做强金融子平台,努力将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打造为融资、投资双轮驱动的AAA级综合金融控股集团
。
加快长沙银行上市步伐
,
争取将其列入投贷联动试点行。引导三湘银行明确发展定位
,
加快构建业务体系,探索民营银行发展新路子
。
推动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充分利用母行长沙银行的资金、风控和客户资源优势,发挥“58同城”的互联网平台
,
实施差异化布局,加快发展步伐
。
认真实施《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加快湖南股交所创新发展
,
将其打造为全省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
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湖南金融资产交易所
,
引进专业人才,拓展业务范围
,
推动业务创新,努力打造一家立足湖南、辐射中部的高起点、高标准的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三)着力重特色、防风险
,
推动小贷公司稳健发展
认真实施《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鼓励大型企业、大型市场、产业园区设立专业小额贷款公司,引进国内大型金融机构来湘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
支持业绩好、实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方式
,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赴“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融资。开展对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
提高监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着力建体系
,
强实力,健全政府融资担保体系
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推动组建省融资担保集团,打造AAA级综合增信平台
;
指导省融资担保集团开展再担保业务和向市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健全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
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融资担保体系。制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融资担保代偿核销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
建立融资担保行业资本补充机制、代偿补偿机制、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三、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一)深入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金融改革
加快落实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改革发展专项方案
,
努力将长株潭城市群打造为绿色金融先行区。着眼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争取将长株潭城市群列入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范围。依托湘江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科技创新基础
,
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构建湘江新区科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
(二)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指导沅陵县推进全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
加强对沅陵金融改革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支持浏阳市等3个县市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及双峰县等8个县市全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
继续推动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怀化市、衡阳市和株洲市荷塘区等地区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
,
继续推进涉农保险发展。
(三)探索开展政府资产负债管理试点
针对各级政府资产与债务结构不匹配
,
资产分散缺乏有效整合,负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
积极开展地方政府资产债务优化试点。出台试点指导意见
,
选择部分县市率先开展地方政府资产债务优化试点,探索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推进债务置换
,
优化资产和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
。
(四)加快推进全省农商行改革发展
全面完成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按照稳定县域、服务“三农”战略定位,规范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
,
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方面的职权;引导农商行适应精细化、专业化市场环境变化
,
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农商行实现综合化经营
,
避免“穿新鞋走老路”,充分发挥农商行县域金融主力军作用
,
更加高效地促进储蓄转化为本地投资。
(五)推进金融对外开放
结合我国“一带一路”和我省“一带一部”战略
,
探索金融支持走出去的新方式和新渠道。在港洽周举办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推介活动
,
推动省内企业境外发债和上市融资。
四、加强地方金融监管
,
切实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一)切实加强民间金融监管
加强民间融资机构的管理
。
抓紧出台《关于促进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的意见》,对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信息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登记
,
加强日常监管。加快出台《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发展的暂行办法》
,
明确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基本属性、经营范围、禁止行为和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
研究出台各类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二)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处置
出台《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
。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落实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
。
扎实开展虚拟货币的摸底排查,坚决打击涉嫌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的行为
。
建立“四级联动”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
。
(三)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互联网金融机构清查、整改
,
力争6月份完成扫尾任务。完善监管办法
,
研究出台对网络借贷中介机构等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措施。
(四)深入开展金融创安活动
修订省金融创安考核考评办法
,
对新获得省级“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的县市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县市大力开展清收清欠活动
,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建设
,
改善县域融资环境。
五、围绕推动全省改革发展
,
切实完善地方金融工作机制
(一)加强地方金融工作领导
筹备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
;
及时召开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金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金融发展形势
,
研究近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充分发挥从中央金融单位选派的18位金融挂职副市州长和省直部门相关负责人、41位在湘金融单位选派到县市区交流挂职副县市区长的作用
,
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
推动市县金融工作。
(二)加强全省金融办系统建设
召开全省金融办系统工作会议
,
加强对系统工作指导;指导各级金融办完善机构、增加力量
;
创办《湖南金融》刊物,提升门户网站、“湖南金融”微信公众号服务水平
,
加强全省金融办系统信息交流。
(三)加强地方金融人才培养力度
深入调研全省金融人才状况
,
研究制定我省金融人才政策,完善金融人才工程
,
推动各类金融人才集聚。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专题培训
,
举行1—2期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专题研修班,在全省营造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