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26
根据衡财绩〔2019〕122号《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2018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概述。根据《衡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衡政办发〔2015〕35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市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市科技重点项目,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科技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相关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负责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的申报、推荐,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市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部门、县市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同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普计划。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评估、科技统计、防震减灾、科技情报信息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科技工作有关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全市专利工作,推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运用。贯彻落实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分析;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我局现有班子成员5人,设置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监督管理科、高新技术发展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与合作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知识产权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协调科和人事教育科。局属全额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市科技信息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截至2018年底,我局实有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3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60人,离退休56人。
3.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是成功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今年4月,衡阳成功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目前我省仅有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3个城市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倍增。通过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实施高企申报补助、开展企业专利扫零工程、落实高企激励政策等多方措施,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提升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力度,目前,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处于公示阶段,总数达到200家。
三是平台建设有效推进。落实衡政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众创空间条件的,经过推荐、评审和考察,择优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有效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快速发展。2018年,启迪之星、易创空间、衡阳县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南华大学众创空间和衡山科学城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省里现场考察,正式挂牌。湖南省油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落户衡阳,打造全国油茶第一强市。
四是人才团队建设成果颇丰。拥有特变、镭目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家,省级院士工作站6家,市级院士工作站10家。
五是专利工作取得突破。申请发明专利2282件,全省排名第4,同比增长39.15%。专利授权2687件,全省排名第3,同比增长25.6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97件,全省排名第4,同比增长15.56%。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快速增长。有效发明专利1442件,全省排名第5,平均每万人2件,全省排名第7,比去年年底均上升1位。专利技术产业化取得突破。在专利技术运用、专利资助政策和质押融资等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对专利权质押融资给予贴息和评估资助。今年来,目前专利质押融资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办理专利质押融资10800万元。今年,全市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7亿元。共查处假冒专利256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3件,在规定时间内的结案率为100%。
六是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明显。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7.8亿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8.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5.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99.49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度基本支出 113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中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开支。2018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24.36万元,比上年减少5.81万元,减少19.26%:公车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比上年减少2.93%;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减少86.04%;因公出国(境)费用9.95万元,比上年减少19.24%。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三公”经费18.24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万元,减少15.63%l;公车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加1.83%;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比上年减少3.04万元,减少86.61%;因公出国(境)费用3.85万元,比上年减少0.59万元,减少13.29%。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围绕科技创新及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的调研等活动。
2.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2018年度局项目实际支出638.67万元,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为472.5万元。其中: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目年初预算400万元,实际支出38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因2018年年末专利数据要到第二年初才能统计、核算、审批、下拨,导致部分专利补助当年度未能拨付。
(三)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人员控制非常好。“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变动率为0。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资金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
3.预算管理方面。我局2018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62.21%,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6.06%,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对预算实行动态管理,整体预算管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各类专项资金均明确相应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履职效益方面。2018年,我局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荣获衡阳市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良好单位 、衡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特别是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因养老、医疗缴费基数与财政预算基数的不一致,导致在社会保障经费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数相差距离越来越大,基本保障面临巨大压力;二是政府采购预算有待加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没有充分考虑本年度采购事项,导致实际采购支出高于年初预算。三是“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不合理,与单位的实际执行有差距。四是项目经费不能及时全部拨付到位。项目经费中也因知识产权专利数据统计的滞后性,使得当年度的知识产权专利补助款不能全部及时拨付到位。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二是合理执行预算,确保效益最大化。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年终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帐帐、帐实相符;四是增强节约意识,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
二、2018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3000万元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是两大块,其中科技项目补助资金2400万元,产学研专项资金600万元,共安排189个项目,全部采取无偿补助方式。所有项目都坚持突出重点领域、突出科技创新、突出引导为主的立项原则。
科技项目资金从6个方面安排,分别是重大科技项目500万元,支持项目10个,工业6个,农业2个、社会发展2个。重点研发项目1140万元,支持项目78个,工业41个、农业32个,社会发展5个。技术创新引导项目100万元,支持项目8个,其中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3个,成果转化项目5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260万元,支持项目26个,其中星创天地项目4个,众创空间项目6个,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16个。基础研究和软课题95万元,支持项目19个,其中基础研究项目13个,软课题6个。市委、市政府计划项目305万元,支持项目11个。
产学研专项资金600万元,安排37个项目,支持额度10—30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2018年科技专项经费预算3000万元。截至目前,从收到的自评表统计,已到位2970万元,另30万元暂未拨付至各单位。已支出科技专项费用1955万元。科技专项经费基本按照专项支出范围和相应财务制度进行使用、核算,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2、项目实施情况
各项目基本已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进展顺利。项目承担单位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且采取了必要的监管措施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绩效自评数据表统计结果,共突破关键共性技项,研发新产品36个、新材料6种、新工艺11项、动植物品种4个,建立示范点20个、生产线12个、实验室4个、产业化示范基地25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发表科技论文6篇,获得软件着作权1个,申请专利近100项,国内专利授权近50项,制定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2项,成果登记15项,成果应用5项,成果转让3项,取得成果转让获得收入近1000万元,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3项,累计新增销售产值15亿元、利润1.3亿元、缴税6000万元、技术成果转让收入940.00万元,增加就业人数2000余人,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近300人、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15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存在问题与建议
我局采用组织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的方式,对2018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从收到的《自评表》中发现,有部分单位的填报很不规范,建议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制度培训。拓展培训覆盖面,加大培训力度,使单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都能熟悉掌握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有效提高项目单位科研经费支出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