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负责全市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2、机构设置:市科技局是衡阳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下辖市地震局(副处级,独立预算单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科技服务开发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科技局系统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7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科技局部门本级
2、市地震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一般预算拨款1300.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00.21万元;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162.8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22万元,其他收入205.3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为1690.4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增加公车改革交通补贴。
(二)支出预算,科学技术支出849.1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834.17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1万元;地震事务支出133.33万元,其中地震行政运行90.33万元,地震监测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54万元;知识产权事务支出407.5万元,其中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400万元,专利审批4.5万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为1690.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增加公车改革交通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0.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34.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65.5万元,其中:专利审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立项、审批等方面而发生的支出;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项目的补助、奖励等方面而发生的支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方面而发生的支出;科学会议及信息搜集15万元,主要用于科普统计、项目评审等信息的搜集而发生的支出;地震监测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等方面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科技局部门本级、地震局两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2.73万元,上升57.24%。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科技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