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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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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9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我市转型创新发展,根据我市科技计划总体布局,现发布《2015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并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设立重点和一般两个类别,涵盖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建设、创新能力培养等多个方面。

          二、申报程序

          1.登陆申报系统。申报项目登陆www.hyinfo.gov.cn,进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已注册的不重复注册,同一单位仅限一个用户名。

          2.填报项目信息。申报单位进入系统→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科技支撑计划→产学研专项计划填写项目信息。由于所有计划项目表格统一,请在内容填写时突出产学研合作、技术水平、创新等重点,通过系统将项目信息上传推荐单位。将有关产学研协议原件及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备案。项目纸质材料可在正式立项后再按要求打印(一式二份、A4纸)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存档。未进行网上申报、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3.严把推荐关。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经“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统一推荐到市科技局,并把推荐项目名单报送到项目受理中心。不符合《2015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近三年未验收结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项目,同一研究内容项目不得重报或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产学研科(科技局502室)8869317

          市财政局企业科 (财政局302室) 8867689

          市项目受理中心(和平南路10号)8855202

          附件:2015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2015年衡阳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着力构建我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优势创新资源融入我市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与国内外的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根据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布局,编制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及输变电装备、汽车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

          1、重大创新研究。指对本地企业整体技术水平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技术联合组织攻关研究。

          2、重大成果产业化应用。指对提升本地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有显着作用的国内最先进技术成果在产业中联合转化实施。

          3、关键创新机构建设。指合作各方联合共建具有长效合作机制、具有创新研究条件和能力、在产业创新中具有关键作用、服务于本地产业的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联盟。

          4、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指围绕本地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和国际化竞争目标,合作各方联合组织的国内一流技术权威牵头、多学科融合、企业重点参与的创新队伍。

          二、一般项目

          1、先进技术联合研究。指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或企业委托科研院所开展的符合企业重大需求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研究项目。

          2、科研成果产业转移。指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企业以转让、占股方式在企业转化应用以及成果转化应用中全方位技术服务类项目。

          3、高精尖科研人才引进聘用。指企业引进聘用本行业国内知名专家为企业服务、对企业创新有重大帮助的高精尖人才项目以及科技特派员带项目入企业创新的项目。要求被聘人员在企业有具体的工作时间和科研任务。

          4、科研站点基地建设。指科研院所及学科带头人在企业设立专业研究机构以及院士、博士工作站点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项目。

          5、企业创新能力培养。指依托科研院所资源为企业开展科技人员技能水平培训、企业科研基础条件创新、企业创新管理水平提升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方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信誉,具备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经费筹措能力和技术团队。

          2、要求项目协作各方签订了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要求明确项目牵头单位、目标、进程、投入、项目经费支配方式、知识产权界定方案以及各方责权利等具体内容,意向协议不能作为项目申报依据。

          3、重点项目限由企业牵头申报。要求实施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前期已有实质性合作基础和经费投入。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依托单位可申报一般项目类中先进技术联合研究、科研站点基地建设、企业创新能力培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