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政科发布时间:2020-10-19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抓好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经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0年10月中下旬,各县市区时间半天。具体督查时间由联络员通知。
二、督导人员
成立7个督导小组,分别由金姗姗、邓明君、邹永焱、陈楚颖、江石初、倪强华、谢才生任组长,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政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开展督导工作。
三、督导方式
采取实地督导、现场核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督导要求
被督导单位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导,按督导内容汇报情况,并提供一份本单位书面汇报材料和全套台账资料(不要胶装)交督导组。
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坚持真督实查,敢于直面问题,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台账资料
1、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会议记录等)。
2、宣传资料(2018年以来宣传手册、海报、横幅、宣传栏图片等)。
3、线索排查(2018年以来的线索,内容含线索排查表、线索举报资料、核查报告等)。
4、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会议记录、整改方案、措施成效等)。
5、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衡阳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整改等工作情况(会议记录、整改方案、措施成效等)。
6、长效机制建设(出台的文件等)。
衡阳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