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召开第二届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会,为118名第二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并组织集体任职宣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匡华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满林宣读《衡阳市司法局关于任命第二届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单永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生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设计,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2016年以来,全市人民监督员忠诚履职,依法监督,共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210次,参加人数达512人次,为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功能。
会议要求,新形势下,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升能力,履职担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以高度的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大力宣传检察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法治建设,共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衡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邀请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魏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张湘中,就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考核管理等方面,对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姜曦 崔志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