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又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行政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感谢司法局,让我近几年来最大的‘心病’在你们这给我解决了,我现在不用打官司了,也顺利拿到了补偿款,我终于可以安心的享受退休生活了,真的太感谢了”,罗某激动的握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余鹏的手说道。
2017年6月,罗某因腹痛到衡阳市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结肠癌,拟进行手术治疗。临上手术台之际,因罗某女儿对诊断结果有异议而中断治疗,并将罗某转至湖南省肿瘤医院治疗,湖南省肿瘤医院诊断罗某为结核性肠溃疡,排除结肠癌,由此引发医疗纠纷。多年来,罗某辗转多处,要求追究医院责任并赔偿损失,其与医院多次沟通也最终因分歧巨大而未果,罗某陷入迷茫,多次到各级部门信访,均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2021年2月,罗某向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主管行政部门构成行政不作为,并责令其对医院诊疗不规范行为进行查处。衡阳市司法局受理该案后,承办人余鹏同志仔细审查了案件情况,考虑到罗某法律素养不高,家庭经济条件也不富裕,多年以来因该案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一直在不断扩大,即使该案罗某能得到支持,还有后续诉讼程序罗某才可能顺利拿到赔偿款。基于前述情况,承办人拟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经汇报,该办理思路得到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的支持,分管局领导随即与医院主管行政部门沟通,表达了调解意图,也获得了支持。在此情况下,征得当事双方同意,承办人组织罗某与医院方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由于罗某与医院的心理预期差距过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矛盾甚至有激化趋势。在困难面前,市司法局针对本案特点,及时调整了调解工作思路和措施。一方面,承办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其遭遇表示理解与同情,赢得了当事人信任,在此基础上,余鹏同志再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调整了当事人心理预期,打消了其不合理主张;另一方面,分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与主管行政部门沟通,并亲自主持调解工作,与罗某面对面交流,最终在市司法局及主管行政部门引导下,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本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据衡阳市司法局杨安定局长介绍,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衡阳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便民为宗旨,积极推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各类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今年以来,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市司法局多次运用调解、和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今年已结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和解、调解最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结案率达到30%,行政争议得到了有效解决。下一步,衡阳市司法局将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提高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公信力,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把“为民办实事”口号落到实处。
(拟稿人 余鹏、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