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
工作职责:
(一)主管衡阳市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衡阳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六)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设有 21个科室,现有在职工作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41人。
二、2015年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单位预算收入 2165.6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2165.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单位支出预算 21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72.31万元、审计业务117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1万元,医疗卫生115.7万元。
2015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表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衡阳市审计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