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4号),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预案演练工作,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现就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应急演练工作格局。
二、演练任务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企业单位要结合事故多发、易发,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地区、领域、时段、岗位等重点,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一是各级安委要围绕本地区近期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多部门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协调指导作用,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全面开展班组、车间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液氨泄漏、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企业要联合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政企联动应急演练。三是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在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应急演练的同时,组织开展以提高其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为目的的应急演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委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建立机构、落实人员、细化任务、强化执法,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安委会要突出矿山、危化、消防、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努力做到企业全覆盖、职工全参与,形成广泛动员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应急演练工作,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企业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方面内容要求,明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要素。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排,以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大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报道活动,加强对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的应急意识。
(四)认真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安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一并考核。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督导评估机制,认真对本辖区和所属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评估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企业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安委会、中央在衡企业分别将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总结评估材料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2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周发武
联系电话:8869815
传真:8869059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