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应急维稳事务中心、松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1-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直报情况
1-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事故65起,死亡7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2起、死亡人数减少34人,事故起数下降32.99%,死亡人数下降32.08%。经济损失2312.1万元,比同期上升0.9%。8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6起、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下降22.2%。
(一)从事故级别来看: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亡6人,为2022年01月08日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来雁医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63起亡65人。
(二)从行业分类来看: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3起亡1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30%,死亡人数上升80%。其中:
(1)工程建设11起亡11人,其中6起为高空坠落事故(分别为:家庭装修事故1起亡1人,房屋建筑塔吊拆除事故1起亡1人,房屋维修事故1起亡1人,在建工地施工事故1起亡1人、进行盐酸储罐防腐维修事故1起亡1人、人防工程安装钢化玻璃从高处坠落事故1起亡1人),水渠改造项目施工塌方事故1起亡1人,电线杆倒塌事故1起亡1人,桥梁坍塌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建筑工地高压电击事故1起亡1人,建筑施工物体掉落砸伤致死事故1起亡1人。
(2)工贸事故1起亡1人,为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3)工矿商贸其他1起亡6人,为较大经营性火灾事故。
(4)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道路运输事故47起亡4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9.74%,亡人数下降44.32%。
3、其他事故4起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上升100%。
4、铁路事故1起亡1人。
(三)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衡南县事故13起亡14人,同比分别上升44.44%、40%;
衡阳县事故10起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28.57%、37.5%;
常宁市事故9起亡9人,同比均下降40% ;
祁东县事故6起亡8人,同比均下降33.33%;
松木经开区事故5起亡5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高新开发区事故5起亡5人,同比均下降28.57%;
耒阳市事故5起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44.44%、60%;
石鼓区事故4起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上升28.57%(其中较大事故1起);
珠晖区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43%、66.67%;
衡山县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43%、77.78%;
衡东县事故2起亡2人,同比均下降80%。
蒸湘区事故2起亡2人,同比均上升100%;
雁峰区、南岳区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录入。
二、事故情况分析
1-8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还发生了1起较大经营性火灾事故,事故防控任重道远。从行业领域来看,一是道路运输事故占比较高,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71.88%、死亡人数的67.61%。二是工程建设事故多发频发,类型集中。工程建设事故11起,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数的73.3%,且6起为高处坠落事故,反映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突出,同时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等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事故教训没有认真吸取。
三、 安全防范建议
(一)把握重点时节抓安全防范。9月至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历来是各类事故多发易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事故防控力度。一是要把握开学季安全。9月是开学季,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开学阶段学校各项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开学安全验收,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和校园平安稳定。二是要把握重要时期安全。尤其是要加强节假日特别是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的安全,防止因物流、人流、车流集中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引发安全事故。三是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进入9月,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逐步攀升。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将防范责任压实到基层、到村到户、到山头地块,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高度戒备,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的各项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抓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和工程建设两个近期事故易发高发领域,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安全。一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管,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等重点部位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突出清晨、中午和晚上重点时段防昏睡、高温、疲劳引起的误操作、跌倒和坠落等。二是要切实加大运营车辆安全管控,要突出加大校车、渣土车和“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货车农用车载人和摩托车非法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三超一疲劳”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加强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和城区老旧小区、居民自建房、劳动密集型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重点防控对象,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大新《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力度。新修订《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各县市区(园区)安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贯,注重学习新条例的新内容,重点宣传新条例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调查等相关内容,做到学以致用。要注重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按照新安法规定检查执法,督促生产经营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附件:1.2022年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地区分类)
2.2022年1-8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管理分类)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