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应急维稳事务中心、松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直报情况
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事故90起,死亡97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2起、死亡人数减少27人,事故起数下降19.64%,死亡人数下降21.77%。经济损失2934.7万元,比同期下降3.07%。9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6起、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0%,死亡人数下降66.67%。
(一)从事故级别来看: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亡6人,为2022年01月08日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来雁医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90起亡92人。
(二)从行业分类来看: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6起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1.47%,死亡人数上升83.33%。其中:
(1)工程建设13起亡13人,其中7起为高空坠落事故(分别为:建筑安装装饰事故3起亡3人,房屋建设工程事故2起亡2人,市政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电信工程建设事故1起亡1人),房屋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建筑安装装饰事故1起亡1人,道路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2人,水利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市政建设工程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其他建设工程事故(电信工程事故)1起亡1人。
(2)工贸事故2起亡2人,为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3)金属非金属矿山 1起亡1人,为一般顶板事故;
(4)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经营性火灾1起亡6人,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3.道路运输事故65起亡67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6.97%,死亡人数下降34.31%。
4.其他事故4起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5.铁路事故4起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2.86%、33.33%。
(三)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衡南县:17起亡18人(含铁路事故3起3人),同比分别上升88.89%、80%;
衡阳县:14起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22.22%、30%;
常宁市:12起亡12人,同比分别下降40%、47.83% ;
祁东县:7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36.36%、35.71%;
衡东县:8起亡8人,同比均下降20%。
高新开发区:7起亡7人,同比均下降12.5%;
耒阳市:6起亡5人(含铁路事故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40%、54.55%;
蒸湘区:5起亡5人,同比均上升400%;
松木经开区事故5起亡5人,同比均上升150%;
石鼓区事故4起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上升28.57%(其中较大事故1起);
珠晖区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43%、66.67%;
衡山县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43%、77.78%;
雁峰区事故1起亡1人,同比均下降50%;
南岳区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录入。
二、事故情况分析
1-9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生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还发生了1起较大经营性火灾事故,事故防控任重道远。从行业领域来看,一是道路运输事故占比较高,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71.42%、死亡人数的68.36%。二是工程建设事故多发频发,类型集中。工程建设事故13起,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数的81.25%,且7起为高处坠落事故,反映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突出,同时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等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事故教训没有认真吸取。
三、安全防范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市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一)突出重点领域抓安全防范。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道路交通、工程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强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五全一常态”要求,压实安全责任责任链监管行业(领域)安全责任。要结合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特点,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抓好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应急处置强安全防范。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要始终把防范生产安全风险置于重要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做好应急准备。特别是应急、交通、教育、住建、林业、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研判,针对年底物流、人流、车流集中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特点,制订好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力度,确保信息不倒流、不迟报。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三)突出督查督办防森林火灾。我市9月下旬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特别是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情,引起了国家、省森防指领导的高度关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查督办;联点县级部门要派出一名部门领导带队,人数不少于4人的督导组驻扎乡镇(街道),负责督导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重点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副职要重点抓好落实,乡镇(街道)派一名联村干部驻扎村(社区),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全力以赴抓好本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冒烟、不冒火。
附件:1.2022年1-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地区分类)
2.2022年1-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管理分类)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