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应急维稳事务中心、松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直报情况
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事故93起,死亡10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6起、死亡人数减少30人,事故起数下降21.85%,死亡人数下降22.9%。经济损失3139.7万元,比同期下降2.26%。10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1起、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85.71%,死亡人数下降71.43%。
(一)从事故级别来看: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亡6人,为2022年01月08日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来雁医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92起亡95人。
(二)从行业分类来看: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6起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3.08%,死亡人数上升14.29%。其中:
(1)工程建设13起亡13人,其中7起为高空坠落事故(分别为:建筑安装装饰事故3起亡3人,房屋建设工程事故2起亡2人,市政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电信工程建设事故1起亡1人),房屋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建筑安装装饰事故1起亡1人,道路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2人,水利建设工程事故1起亡1人,市政建设工程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其他建设工程事故(电信工程事故)1起亡1人。
(2)工贸事故2起亡2人,为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3)金属非金属矿山1起亡1人,为一般顶板事故;
(4)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经营性火灾1起亡6人,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3.道路运输事故68起亡7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6.09%,死亡人数下降32.38%。
4.其他事故4起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5.铁路事故4起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56%、50%。
(三)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衡南县:17起亡18人(含铁路事故3起3人),同比分别上升70%、63.64%;
衡阳县:14起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30%、36.36%;
常宁市:12起亡12人,同比分别下降42.86%、50% ;
祁东县:9起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25%、26.67%;
衡东县:8起亡8人,同比均下降20%。
高新开发区:7起亡7人,同比均下降12.5%;
耒阳市:7起亡7人(含铁路事故1起1人),同比分别下降30%、36.36%;
蒸湘区:5起亡5人,同比均上升400%;
松木经开区事故5起亡5人,同比均上升150%;
石鼓区事故4起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上升28.57%(其中较大事故1起);
珠晖区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78%、75%;
衡山县事故2起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71.43%、77.78%;
雁峰区事故1起亡1人,同比均下降50%;
南岳区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录入。
二、事故情况分析
1-10月份,通过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处于下降趋势,但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仍然较高,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一)从事故行业领域看,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明显上升。1-10月中,道路运输与建筑施工排在全市事故发生总量的前两位,共发生事故81起,死亡84人,占总事故数量、死亡人数的87.1%、83.17%。
(二)从事故发生时间看,1月、3月和8月事故多发。1月、3月和8月共发生事故48起,死亡54人,占1-10月安全事故总起数的51.61%,死亡人数的53.47%。
(三)从事故发生地看,县及县级市为事故多发地,全市事故地区主要分布在:衡南县、衡阳县、常宁市,共发生事故43起,死亡44人,占1-10月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的46.24%、43.56%。
(四)从事故原因看,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导致事故频发。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和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生产作业中违章作业、盲目蛮干;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不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三是随着疫情后的经济加速,加上即将进入年终岁末,市场需求旺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加活跃,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象比较严重,交通领域超载、超限、超速运行情况增多,安全风险聚集加大。
三、安全防范建议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已进入旺季,部分企业为了赶进度、抢任务容易放松安全管理;加之目前干旱小雨、风干物燥和下一步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区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年终收官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要紧盯重点,及时整改隐患。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和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摸清辖区底数和现状,对重点区域实行高强度、高密度、高标准治理,严防死守、全力清除、不留死角。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等车辆的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人、野蛮驾驶、不文明驾驶等行为,严防漏管失控,严防发生事故。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要加大宣传,筑牢安全防线。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要充分认识今冬灾害性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结合岁末安全生产时段特点,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村(居)民会、“企业班前安全会”及媒体、公众号、应急广播“村村响”和敲门行动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在供暖供气、用火用电用气环节和道路、水上交通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安全警示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附件:1.2022年1-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地区分类)
2.2022年1-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按管理分类)
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