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人【2021】7号
衡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名:
贺桂林同志任衡阳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波同志的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保留公司高管正职待遇)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对外发文公布。
主办: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4-859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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